金融租赁新规:强化监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元描述: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提高注册资本金门槛,加强公司治理,优化业务范围,新增监管指标,旨在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引言:
金融租赁行业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金融租赁业务的快速发展,行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为了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9月20日发布了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在主要出资人制度、业务分类监管、公司治理监管、风险管理等方面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进行了完善,旨在引导行业回归本源,提升行业发展质量。
新规解读:聚焦监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出资人制度:压实股东责任,助力行业发展
核心目标: 提升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压实股东责任,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避免股权过度分散导致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等问题。
具体措施:
- 提高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 由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提高到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 新增主要出资人类型: 包括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境外制造业企业。
- 提高主要出资人的市场准入标准: 包括总资产、营业收入、注册资本等。
- 提高主要出资人最低持股比例要求: 这项措施旨在避免大股东违规干预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管理,并防止股东通过代持、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方式规避监管。
核心目的:
提升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更好发挥股东资源优势,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避免由于股权过度分散导致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等问题。同时,这也有利于明确金融机构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防范股东通过代持、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方式规避监管、违规操控甚至掏空金融租赁公司等问题。
业务分类监管:聚焦主责主业,提升行业专业性
核心目标: 进一步明确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更加专注主责主业,提高行业专业性。
具体措施:
- 区分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 将“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和“提供融资租赁相关咨询服务”由基础业务调整到专项业务,以提高对专业性的要求。
- 对境外业务实施分类管理: 将境外融资租赁业务细分为境内业务和境外业务两项,并要求金融租赁公司以项目公司形式开展境外业务。
- 设立专业子公司: 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专注于飞机、船舶等租赁物单体价值较大、对出租人专业能力要求较高的业务。
- 设立项目公司: 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开展以其他设备资产为租赁物的境外业务。
核心目的:
通过优化业务范围和分类管理,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更加专注主责主业,提高专业性,避免盲目扩张,降低风险。
公司治理监管:加强内部约束,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核心目标: 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约束,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防范风险。
具体措施:
- 加强股东义务: 强调股东要积极履行股东义务,履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责任。
- 规范关联交易: 对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监管,防止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 强化内部控制: 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核心目的: 通过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防范大股东违规干预公司经营管理,加强内部约束,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降低风险。
风险管理:完善监管指标,强化风险防控
核心目标: 新增监管指标,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抗风险能力。
具体措施:
- 新增监管指标: 包括杠杆率、财务杠杆倍数、拨备覆盖率、同业拆借比例等。
- 调整监管指标: 将拨备覆盖率由不低于150%下调为不低于100%,将同业拆借比例规范范围由同业拆入业务扩展到同业拆入和同业拆出业务。
核心目的: 通过新增和调整监管指标,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抗风险能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关于《办法》的实施
《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引导金融租赁公司积极适应新形势,不断提升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金融租赁,监管,行业发展,风险,高质量发展
常见问答
- 为什么提高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最低持股比例要求?
提高主要出资人最低持股比例要求主要考虑:一是压实股东责任,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二是提高决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权过度分散导致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等问题。三是明确金融机构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防范股东通过代持等方式规避监管。
- 为什么将“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和“提供融资租赁相关咨询服务”调整到专项业务?
考虑到这两项业务对金融租赁公司专业性要求更高,因此将其调整到专项业务,以提高行业专业性,避免盲目扩张。
- 为什么对境外业务实施分类管理?
对境外业务实施分类管理,旨在更加精准地监管境外业务,降低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 为什么要求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飞机、船舶等租赁业务?
飞机、船舶等租赁物单体价值较大,对出租人专业能力要求较高,因此要求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以提高专业性,降低风险。
- 为什么新增杠杆率、财务杠杆倍数等指标?
新增这些指标旨在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抗风险能力。
- 如何理解《办法》中对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等具体指标计算方式和指标值的规定?
金融监管总局将结合行业实际,另行研究确定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等具体指标计算方式和指标值。
结论
新修订的《办法》是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金融租赁监管进入新的阶段。该《办法》通过压实股东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公司治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等措施,旨在引导行业回归本源,提升行业发展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相信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金融租赁行业将更加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持。